宋天墨理所当然的要送凌菲去影视城。

凌菲自是不同意。

她还想着路上要去买药吃呢,虽然那药有几十个小时的时效,不过越早吃越稳妥不是?

已经和罗导签了合同要拍《恋人》,自然没有中途就反悔的道理,反毁可得赔违约金。

她要真的大了肚子,那几倍的违约金赔得肉疼死她,更何况以前也就罢了,她本身是答应过宋天墨拍了《烽火倾城》就结婚生孩子。

可谁让宋天墨给她递了离婚协议呢。

她都以为他们都离婚了,自然也没有了婚礼,还有孩子,这才毫不犹豫的签下了《恋人。》

虽然现在解释清楚是一个误会,但是凌菲并不想因此就打乱她的计划。

宋天墨……呵呵,她和他即使有婚礼,或者是孩子,还是缓一缓的好,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有一个苏恋薇呢。

宋天墨还为苏恋薇受了伤。

这次因为黑龙的事情,宋天墨就独断专行,简单粗爆的就递出了离婚协议。

如果下次再有什么事……那种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暗自伤心痛苦……凌菲不想再经历一次。

说她胆小也罢。

记仇也罢。

反正,左思右想,现在都不是一个要孩子的好机会,一直以来,她都想自己的孩子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长大。

有爱他的父母。

有和谐的家庭关系。

现在这个世道,因着父母关系不好,孩子长歪了的每天都能在新闻上见到那么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