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主角又把上了方向盘,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坐回到副驾驶的位置上,端起ipad继续大战僵尸。主角好心的提醒道:“你最好还是睡会儿。”

“不睡,”小伙子回答道,“这会儿睡了晚上该睡不着了。”

“晚上睡不着就对了。”主角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掏出口袋里的烟来,自己叼上一颗,然后将烟盒丢给对方,“晚上得开夜车,争取明天一早赶过去将事情办了。然后掉头往回赶,再熬个夜,周末就冲回来了。”

小伙子没有立刻回话,拿出手机来,上万查了地图,然后问道:“这条路你以前跑过吗?”

主角回答:“跑过几趟了,但没连夜赶过。我以前的头儿不会开车,而且每顿饭都得喝几杯,跟他一路,一个来回得五天。”

小伙子核对了一阵,收起手机说:“晚饭咱们吃快点儿,估计十二点之前就能赶到。我等到了再睡。”

主角算了一下,自己以前单边在路上的时间似乎真就只有十五六个小时,于是也就不说啥了,专专心心的开车,争取速度能快上一点儿。

晚餐的时候已经是在另一条高速公路上了,路程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二多,他们俩一商量,干脆买了面包垫一下,争取早点儿到,到得早还能吃点儿宵夜再睡。

两个人换着开,又都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时速稳在了八十公里每小时以上,比以前主角自己开车过来快得多了。以前一个人开车要疲劳得多,副驾驶上坐着的头儿又时不时的要提醒一下注意安全,再加上喝酒的时间,泡茶的时间,撒尿拉屎的时间,耽误的功夫太多太多了。

晚上十点过一点儿就到了,那地址主角来过好多次了,根本是轻车熟路。直接就到了。以往,死鬼头儿都是在附近的一家旅店住的,主角径直将车开了过去。他想着明天一早睡好了直接过去,算算返程的时间。如果明天上午不耽误,十点钟能出发是最好,回程车速开不到那么快,而且回去还得到山里绕一圈。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手机来。又从腰包里取出文件袋,拿出那个信封,仔细又看了一遍名字后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现在还不算晚,先打个招呼,争取明天能早一点儿碰头。

电话通了,主角恭谨的报了名号,并告知对方自己已经到了。

电话那头略有些惊讶,随即就是喜悦的笑声,笑过后说道:“你们到的太及时了。很好,半个小时以后,咱们在大门口碰头。”

主角觉得自己是不是听出了,问道:“您说半个小时后碰头?不是明天早上上班后半个小时?”

“就今晚,”电话那头的声音是果断而不容置疑的,“你们连夜将事儿办喽。”

主角苦笑着看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长相偏小的小伙子。

电话声音挺大的,车里又静,他都听到了,很大度的一笑,说道:“没关系。咱们先将正事办了,然后再去吃宵夜,两三点才是宵夜的上客时间段。”

主角脸上没有笑只有苦了,摇头道:“办事儿不耽误多少时间。可办了以后咱们就别想清清静静的吃夜宵了,麻烦得不是一般的。”主角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那死鬼头儿的经验和手段自己是欠缺的,能做的真的唯有连夜往回赶了。

发动车子,离开旅社,却见不远处有一家便民店。开过去,买了五瓶矿泉水,两袋饼干,两袋萨其马,两袋鱿鱼干,两袋麻辣牛肉。扔到车上。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长相偏小的小伙子指着旁边儿的一家卤菜店和一家韩国烧烤问:“一会儿吃哪家?”

“哪家都吃不成。”主角回答完突然意识到也不一定就吃不成,一拍自己的大头,看了看表,时间还来得及,赶紧快步疾走。

小兵没一点儿当小兵的自觉,对着自己的头儿的胖大魁梧的背影叫喊道:“你干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