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溅在了秦歌的手臂上,热滚滚的血液,给人一种嗜血的兴奋感,秦歌慢慢的把狼头骨片收回来,这土夫子,一脸不可思议的倒在了地上。

好像是在说,我的砍刀从未输给任何人……

其实,这种人不是没有,比如某个武林高手习惯性说,我得xx武器从未输给任何人,那么,一旦你输了,绝对是致命的!

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来,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是很有道理,也是很有用的,你只有多失败几次再成功,才能让自己真正变得强大,如果没有见过失败,一个没见过妈的儿子,最后绝壁要惨死!

“牛逼,秦歌!”

这时候,小刀兴奋的冲了上来,彪子则是一脸愁容,慢慢的把地上刚才打掉的枪,全部捡了起来,背在了身上,三人一行,又到了洞口里面,不但把之前从孙东大舅哥哪里丢失的枪支全部找了回来,而且,还缴获了两架巴雷特炮!

如果是搁正常情况下,秦歌是高兴的,巴雷特这群土夫子都能搞过来,真是强悍到无敌!

但是这时候,他很是惆怅,不停的在这洞穴里《,面东奔西走,可是,四号找不到任何狼群的踪迹,只有那简易石锅里面,还有热气腾腾的动物肉,不知道是狼肉,还是鸟兽……

小刀是细中有粗,本来想直接拿起来吃呢,被彪子瞪了一眼,也旋即明白了是什么意思,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的坐在洞口,等着秦歌出来。

秦歌小心翼翼的把那狼头骨片握在了手心,“小狼,你究竟在哪里……”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秦歌甚至愿意上次离开湿地森林的时候,就把小狼带走了,也可以幸免于难,可是,这世界上哪里有后悔药可以吃……

等到秦歌也彻底放弃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凌晨了,山中的冷风嗖嗖的刮着,今天晚上,是不可能再出去了……

秦歌把彪子和小刀也叫进来,找到之前狼群们睡觉的地方。

其实,狼群是很干净的,而且,蜗居的地方,都是干干净净的树枝树叶,或者是些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稻草,铺的很厚实。

彪子和小刀睡在上面,倒也不显得冷……秦歌,则是整夜整夜的睡不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凌晨一点,凌晨两点……

凌晨三点过去了……

终于,秦歌因为强悍的体力消耗,以及战斗时候的紧绷神经,也变得有些昏昏沉沉了……

终于体力有些熬不住,就这么靠在一个石壁上睡着了,犹记得,当初自己刚刚进来的时候,还是不远处的那石碑石壁,自己要过去,是小狼和他的族人,知道哪里危险,拦着自己不让过去……

犹记得,当时自己摘下娃娃菌和棺材菌之后,动了墓室里面的要阴阳调和,差点儿就死在了墓室里面,是小狼带着族人飞奔而来……

不过,睡梦中,秦歌莫名其妙的再次想到了,那个土夫子死掉之前说的话,他说:“掘人祖坟,祸及阴孙,这是宿命……”

果然,他也没有逃掉惨死的下场,阴沟里翻船,英明一世,最后被秦歌一个人干掉了一窝,客观的想象,这又何尝不是惨死呢?

而且,就这么死了,尸首也没有人打理,过个十天半个月的,什么乌鸦啊,老鼠的就来了,最后,尸骨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