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马车?我感觉我与世隔绝很久了。这辆悍马车的出现才把我猛然拉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来,我看到了悍马车上的勃朗宁M2,我多么熟悉的武器。可是,当我看到重机枪后面的一个面目狰狞的家伙,对着正在收拾鱼干的一对老夫妻扣动了扳机的时候,我大脑中的某根神经一下子绷紧了!

“卓栖!快跑!”我大声喊道。

卓栖已经看到了,前面的竹楼顷刻间支离破碎了,勃朗宁M2的巨大破坏力彰显无遗,竹架上晾晒的鱼干被雨点般的子弹击中,四下爆飞着碎屑。

悍马车上的重机枪手就像疯子一样狂扫着,我在瞬间调动起了全身的所有战斗神经,在床下拉出我的腰带扎在腰上,蹬上我的丛林作战靴,随手拉了一件卓木的迷彩服衣裤穿上。这一切在几秒钟内完成,我一跃从二楼窗户跳下,几乎与此同时,勃朗宁M2的子弹秋风扫落叶般狂泻过来。

我落地,身后的竹楼也轰然倒塌了。我一把拉住愣在原地的卓栖,一个就地翻滚,滚下了河堤漫坡,暂时躲进了枪弹射界的死角。“快跑!我们进林子!”

橡果河在前面五十米处钻进了大林莽,我们只要跑过这五十米的河滩,钻进林子,就不怕子弹的扫*。

可是,我太想当然了,刚跑了两步,悍马车已经呼啸着窜了过来,冲下河堤赫然拦在了我们的去路上。

悍马车嘎然停住了,车上握着勃朗宁M2的机枪手站起来,哈哈笑道:“跑跑!能跑过我的子弹吗!”说话间一梭子子弹打在我们的脚前,溅起一片泥土。

“别开枪!你他妈的要是把这个小美人给我伤着我扒了你的皮!”悍马车的驾驶位置的车门打开了,一个中年壮汉走下来,这家伙身高有一米九十多,看上去就像是“下界”的巨人。他一身的迷彩服,头戴迷彩软沿帽,脚蹬迷彩登山靴,腰间的武装带上挂着一把贝雷塔手枪。

“小子,别动,这妞是我的了,你给我跪下或许我能饶你一命!”他走过来,我的眼睛盯着车上面机枪后面的家伙。

我心里盘算着一招制敌的办法,可是我心里却没底儿,我不知道我现在的*状况能不能一击即中,可是,接下来的状况让我有些打怵来了,悍马车上又下来两个手持AKS74的家伙。

我的大脑还在运转着制敌的路数,可是我的*已经行动了。那个家伙已经走到我的面前,身手拔出手枪,没等他把手枪举起来,我伸手就卡住了他的喉咙,同时一把捏住了他持枪的手腕,他的手枪在瞬间到了我的手里。

“都别动!”我的左手手臂死死勒住了壮汉的脖子,右手的手枪顶在他的太阳穴上。后面的两个端着AKS74的家伙不知所措站住了,我抬手就是一枪,“啪!”悍马车上面的机枪手眉心中弹,一下子扑倒在机关枪上面了。

“啪啪!”又是两枪,面前的两个也撂倒了,我一把推开怀中的壮汉喝道:“你给我跪下!”

壮汉早就吓傻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就在两秒钟之内,他的三个手下全都被打死了,这也不对啊,一般的劫持人质的人是不会开枪的,一般都会谈判提要求,可是这家伙勒住自己就开枪,三个手下都是眉心中弹,自己这是遭遇职业杀了!

他噗通就跪下了,连连叩头道:“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卓栖吓得躲在我到身后,我伸手握着她的小手说:“妹子,别怕!我问问他。”我用贝雷塔手枪指着那汉子的头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我们是马猴岭的,是红星军……”壮汉的话让我想起来孟拉镇的孙兴华。

“我操!红星军,你们是红星军的人,红星军咋成了土匪了?孙兴华司令呐,他让你们这样滥杀无辜?”

“这位大侠,您也知道孙兴华司令啊?就是孙司令让我们出来侦察的,方圆五十里范围内不能留活口,我们巡逻到这里,发现这里的两座竹楼,一定是有人,就开枪了。”

“这里是橡果镇的地盘,你们占领了橡果镇?”我疑惑道。

“没有,这里离橡果镇还有一百公里,橡果镇的政府军鞭长莫及,他们不敢出城太远,可是这里的渔民却敢来橡果河打鱼,这里正好在马猴岭的五十里范围内……”

我不想听他再说下去了,抬手就是一枪,他也是眉心中弹。我有些惊诧于自己的枪法,几乎都没有怎么瞄准,抬手扣动扳机,必中眉心。

我对瑟瑟发抖的卓栖说道:“快点跟你老爸联系,我们赶紧离开这里,他们很快就会来援兵报复的!”我走上前去,将两个士兵的AKS74突击步枪捡起来,还有他们身上的武装带,匕首手雷弹匣我都要,全都丢进悍马车的后座,上去将上面的机枪手推下去。

换了一身合体的迷彩服,戴上软沿帽,扎好武装带,将六个满仓弹匣塞进武装带的弹匣套里面扣好,一共六枚手雷全都挂在身上,我将我的牛角刀插在登山靴里面,将刀鞘在脚踝上绑好,外面被靴梆盖住看不出来。在武装带的后侧挂上一把军用匕首,贝雷塔枪套绑在右侧*随手可出枪的位置。AKS74挂在脖子上,现在,我全副武装了,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很安全,起码我自己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