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白绫的字迹谈不上苍劲,却也绝不清秀。

用含而不怒四字形容最为恰当。

薛贵很喜欢看神仙姑姑写字,就像他喜欢看绝世强者PK一样,对薛贵來说,两者最大的差别无非是前者透漏的是一股jīng神气,后者则是明目张胆的宣泄。

PK是要放血的,是会让人心惊动魄的。

写字不会。

看神仙姑姑写字,尤其是每个字的最后一划落于纸上,薛贵总会生出一股畅快的暗爽,无法表露出來,却相当愉悦。

一个女人漂亮到极致,是很善心悦目的。

一个男人帅到极致,也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

事实上,任何事儿一旦做到极致,都能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感觉。

薛白绫写字便是如此。

又或者说,薛白绫做任何事儿,都会全心全意心无旁骛,所以她做任何事儿都能很快上手,很快jīng通,包括对女人而言天生就有些难$ ()度的吹牛,她也能上手就能把林泽打垮。

一个如此认真的女人,总是会比普通女人多出几分庄严,缺乏几分柔xìng的温润。

可薛贵喜欢,死心塌地地喜欢自己的神仙姑姑。

薛贵何等人物,薛家大少爷,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跟燕京最出风头的第一大少陈逸飞把酒言欢,杯觥交错,能让他信服的人会是普通人,足够的钱权根本无法在他眼里加分,只有强烈的人格魅力,才能让骄傲的薛贵低头,让他完全折服。

薛白绫算一个,林泽算半个。

当然,要是这小子有能力当上自己的姑父,薛贵会当他是第二个。

“越写越漂亮。”薛贵砸吧着嘴巴,烟瘾犯了,却又舍不得脱离视线出去抽烟,只好拍了拍嘴唇道,“姑姑,你要把家里的那些废稿拿出去给那帮老古董瞧瞧,非得把他们酸得牙齿掉光。”

“要他们牙齿掉光非得用这个办法。”薛白绫勾勒最后一笔,放下毛尖恬淡道,“那块砖头就能敲下來。”

“额。”薛贵揉了揉鼻子,摇头道,“咱们是文明人,能避免暴力就尽量不用。”

“你会这么听话。”薛白绫漫不经心地横了他一眼。

“肯定会。”薛贵重重点头,问道,“陈逸飞的请柬昨儿就到了,去不去。”

薛白绫唇角上翘,淡淡道:“一个人的独角戏,又有什么好看的。”

“就一点儿也不好奇。”薛贵试探地问道。

“的确很好奇。”薛白绫点头道,“那去吧。”

“好。”薛贵笑了笑,说道,“到时穿什么衣服,我给你准备。”

“我是沒长手还是沒长脚。”薛白绫深深地瞥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

“哈哈,算我多事儿。”薛贵揉了揉鼻子,笑道,“我先出去抽支烟。”

“嗯。”薛白绫淡淡点头,蘸了墨汁继续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