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陆明自然是不想经历的。

不光是他,世界上任何一个人肯定都不想。

历史上确实有过那样的故事,但那毕竟只是个案,是上帝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一片挖了两三年都没有见到金矿的土地,从概率上来讲,下一铲子依然没有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100%。

理性探讨,继续挖下去自然是愚蠢的,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当然,前面连挖两三年一样是错误的行为,并且错得还更大。

继续挖下去当然也是错误的。

用一个新的错来妄图弥补之前的错,到头来只会变成错误的无限累积,到后面只会把错误越搞越大,真到了无法挽回的时候,再后悔已经没有了意义。

该放手的时候,就应当果断放弃。

但陆明也觉得剑荡说的没错,自己现在仅仅是尝试了一两个小时,只能算是小小的失误,这几百金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反正现在天色也早,多尝试一下不会有问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陆明在一遍一遍尝试着,那边青风留香则在一旁看……

当然不是静静得看,能让一个平时叽叽呱呱的女孩儿安静下来的只有两样东西,一个是食物,还有一个,是凯子。

陆明当然两者都不是,那青风留香当然不可能突然之间变得很淑女。

她问了一个不知所谓的问题,“喂,你知道玫瑰跟蔷薇的区别吗?”

“额……”陆明停下了瞄准的调子仔细想了下,“好吧,我最起码知道咱们古代就是把玫瑰也算进蔷薇里面去的。”

其他的,那陆明就不知道了。

当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大家都舍本逐末得去关注旁系分支,却把本体主干忘到了九霄云外。

“你真的不知道?”青风留香略带惊讶得问了一句。

“我什么要知道?”这是陆明心里话,他一向都对这种文文艺艺的东西不感兴趣,一眼就能看穿蔷薇跟玫瑰的区别,这种能力对他而言有什么作用呢?首先不可能有人送花给他,其次他也找不到送花的对象……

并且就算有人好了,那一样没有实际意义,这些拜托花店老板就可以了,难道还需要自己动手吗?话说回来,像这样的能力,在生活里除了跟女孩子炫耀,没有任何价值。

除非说去某家花店应聘,在老板面前说这样的可能还能加点儿印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