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喜欢我,我知道,也相信。”

夜姑似乎有些疲惫,扶着岸边一块青石,慢慢坐下,接了方若华手里的帕子,一点点擦拭自己的头发。

一张脸虽是憔悴,也极具风情。

“有情有义的男人不少,可是一辈子有情有义的又能有几人?”

夜姑喃喃自语,忽然又笑起来,“现在就很好,二娃弟弟能为我做这些事,即便只是冲动一时,我也觉得值得。”

“……相信从今以后,他这一辈子,总归要始终记着我的好处。”

方若华一时无语。

她也能看得出来,方二娃想要救夜姑出水火的心很真,但所有的行为确实是一时冲动。

要是现在真让他把事情做成,娶了夜姑,之后的麻烦事才是一重接着一重。

他会失了钱财,失了父亲的心,失了名声,如此下去,天长日久,二人很有可能成为一对怨侣。

夜姑此时到坦然起来:“挥剑斩情丝,到也不太难,我向来想得开。”

方若华失笑:“可我觉得你还不够想得开。”

到底是这个时代的女子,话说得再理智,其实言语间也充满不自信。

夜姑觉得自己配不上方二娃,两个人绝不会有结果,便连尝试也不尝试一下。

“你想嫁给姓金的吗?”

方若华忽然问道。

夜姑愣了下,沉吟片刻:“……有什么想不想的,他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即便不嫁给金爷,她的归宿也不过是如此而已。

方若华扬了扬眉,转头笑道:“金爷,劳烦出来说几句话。”

乌篷船里,矮矮胖胖的男人一脸郁闷,一撑竹竿跳上岸,苦笑道:“六奶奶,您不会真想掺和这一桩事吧?小的对夜姑可是真心实意。”

他就想娶个媳妇,怎么就这么难?

那些所谓的读书人,上等人最在乎贞洁名声,他可不当回事。

像他这样的人,能娶到好老婆那是多困难的事,捡到一个夜姑这般懂事又聪明的,谁还会在意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名声能当饭吃?

至于贞洁,谁又比谁干净?

只准男人们眠花醉柳,还要嫌女人不干不净?

“无论你们娶不娶,嫁不嫁,我不管,但我要夜姑。”方若华轻轻笑起来,“你多少钱把她从孙二狗手里买到的?”

金爷一怔。

夜姑眉眼间流露出一丝讽刺:“十五两。”随即深吸了口气,冷笑:“够多的,五两银子就买个小丫头,何况是十五两。”

方若华神色却转为严肃,对夜姑道:“我要建船厂,你来当我的伙计,实习期三个月,每月二两银子,过了实习期,一个月五两银子,如果升任管事,会继续长工钱。”

“我保证,你若做得好,在不久的将来,我让你入份子,从伙计便正经老板,敢不敢跟我干?”

夜姑愕然无语。

金爷也是瞠目结舌。

方若华轻笑:“拿纸笔来。”

春雨一脸懵懂地把纸笔递给方若华。

方若华在青石上挥毫泼墨,写了密密麻麻的一页,递给夜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