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初,墨初,墨初——”

林墨初午睡的时候,听着外面声声的蝉鸣,仿佛听到了母亲声声呼唤。

母亲有时候叫他墨初,有时候又叫他初儿。

可无论叫林墨初什么,语调都是既温柔,又亲切。

林墨初心想,为何母亲总能这样子的恬淡和温柔呢。

林墨初的童年,就总是冷嗖嗖的。

他还记得,自己瑟瑟在灶前烤火时候,母亲就在木桶里面一下一下的努力戳洗衣衫。

那十根手指头,都是红得跟胡萝卜一样。

母亲为了省柴火钱,就算是大冬天,都是用冷水洗衣裳。

可无论她怎么辛苦,都是舍不得娇嫩的儿子受苦。

等她洗完了衣服,会和林墨初搂在一起,教自己儿子认字读书。

要是家里面稍微有些钱,她就会领着林墨初去街头的小面摊吃面。

那面条是雪白的,切了香菜,撒了辣椒。

当然不会有肉,可是滴了香油,这样子吃着也是香喷喷的。

林墨初大口大口的吃着,然后会将热乎乎的面汤都是喝干净。

到了夏天,林墨初也是不想吃面了。

花艳娘会用两个铜板,给他买了一个亮晶晶的小糖片,可以含在了嘴里。

仔细想想,那个时候的日子,似乎也是有一些小小的快活。

当然大抵是不快活的,也有很辛苦的时候。

可是回忆起来,似乎都是快活的事情。

就连下雨时候,木屐踩在了松松的烂泥里面时候,也似乎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

等林墨初大一点,他就不吃面,也不吃小糖人了。

一来因为食物带来的快乐已经不能满足林墨初了,二来他省下这些钱,用处也是更多。

他发觉只要自己打扮得光鲜一点,靠着自己出色的容貌,和出众的心计,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很多钱。

比如有一次,他冒充一个走失的世家公子,得到了某个贵妇人的同情,不但好吃好喝了三天,最后还得到了两百两银子。

是了,这个时候的林墨初是一个小骗子了。

他是那样子的聪明,学得也很快。

甚至缠着花艳娘学习各种礼仪,模仿那些贵人的谈吐。

连说话的腔调,他都故意改成了京城的官话,而不是巷子口那些小孩子卷着舌头说话的腔调。

只因为他发现,高贵的仪态决定别人对你的态度。

小时候他会觉得自己长大的小巷很有趣,可是长大之后他已经厌恶了这儿的泥泞和脏污。

他盼望着,自己一飞冲天,飞得很高很高。

成为真正的世家公子,优雅而从容的和别人说话儿。

而他还是小孩子时候,已经是学会怎么除掉挡在自己面前的敌人。

比如,那个黑娃,还有黑娃的那些个手下。

穷人家的孩子,周围都是那些个同样穷苦的人。

贫穷,就是一种恶毒。

这个巷子的人,都知晓林墨初是个骗子。

当然这附近的孩子,很多也不学好,他们成为地痞流氓。什么偷盗、抢劫的事情也是没少干。

林墨初家附近就有一个小流氓的团体,对方的首领叫黑娃,是个年纪比林墨初大的少年。

虽然年纪不大,已经很坏了。

据说还欺辱过女孩子。

黑娃很不喜欢林墨初,这并不是因为鄙视林墨初骗人,而是因为他们恼恨林墨初穿得比他们漂亮,赚得比他们多。

一有机会,他们就撕碎了林墨初漂亮的衣服,将马粪和泥土涂在了林墨初身上。并且,还骂林墨初是婊子养的,迟早要当相公卖身。

林墨初挨了打,却也是绝不会悲痛,他每次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再微笑着回到家中吃饭。

花艳娘总是劝说儿子走正途。林墨初听了,也不反驳,只是笑眯眯的。花艳娘也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直到有一次,黑娃很过分,在林墨初行骗时候揭发了林墨初。

那一次,林墨初被人鞭笞了三十鞭子,再扔了出来。

林墨初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回报一二了。

他用一串贵人的明珠栽赃了黑娃,那几个小流氓被捕快带走。

这原本是家常便饭,黑娃他们也以为过几日就可以回家。

可后来,他们死在了牢狱之中。

他们不知道,那个贵妇的夫君,怀疑夫人有染,还私通的是外头的小流氓。

谁让林墨初还伪造了一封情书,说明珠是那夫人所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