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内容开始--次日,池冥枫在简爱的教导下,开始学习怎样当一个僵尸。

原来,僵尸怕阳光,怕符咒,怕糯米,怕黑狗血,怕桃木剑。

还有,僵尸的天敌是天师。

作为一个六级的菜鸟僵尸,一点点的阳光,都让他觉得皮肤疼痛,像被火烧一样。

简爱道:“如果在烈日高照的午时,修行不高的僵尸,还可能会被阳光烧成灰烬。”

这让喜欢阳光,喜欢晒太阳,喜欢看日出的池冥枫,有点失落感。

从此以后,他就失去阳光了。

不过,他更关心的,是僵尸技能的问题。

那日,他亲眼看见魔少如何趴着都可以发出流星般的电波,将天师张青龙打得鸡飞狗走,内心很是向往。

还有,他一出场就满天满地蝙蝠乱飞的那个排场,很酷炫。

简爱解释:“僵尸的技能,包括有读心术,预知未来,能发出风雷雨电等等。有些僵尸,可以靠时间慢慢发觉自己的天赋和技能。但是,更多的僵尸,除了长生不老以外,并不具备任何的僵尸技能。”

“……”

原来,并非每个僵尸,都像魔少那么酷帅。

“那为什么魔少一个人,具备那么多技能?”

“他天赋奇高,而且刚好有些机缘巧合,让他练成一些特别的技能,别人羡慕不来。”

他问她:“那妳有什么僵尸技能?”

“我自小体弱多病,所以并不具备任何物理攻击的技能。我唯一的僵尸技能,就是有一双可以抚平脸上青春痘,雀斑,皱纹的手。”

她骄傲地瞧着自己的葱白小手

“这个技能有什么用?”

感觉打斗的时候没屁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