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瓷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清越,说话的时候,会让人有种特别有活力的感觉,跟人约了在这边谈事情的李默,全程围观了她的表情变化,莫名的想不通,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田可心那样菟丝花一样的女生。

看看时间,还早,李默走过去,这是他们分别四年后头一次见面,姜瓷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爬墙上树、无所顾忌的野丫头了,李默却依然是很多年前记忆里面无表情的脸,和标志性的眼镜,哦,宽边眼镜换成了金丝边的,看着平添了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

姜瓷是想离开的,却到底是不忍心,要了杯咖啡,一直聊到李默约的人过来。

“遇见咖啡厅,速来救驾。”感受着李默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停顿的时间越来越久,姜瓷借口去洗手间,发了条短信,才用凉水打湿了脸颊,静静的看着镜子里的人。

姜瓷啊姜瓷,你不要再傻了,不要自作多情,你永远都只是当初那个无法无天又疯疯癫癫的疯丫头,永远都不可能像田可心那样被人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珍视。

所以,不要再做梦了。

来接姜瓷的人来的很快,精神的板寸,正是时下年轻男人最流行的发型,得体的西装,穿在稚气未脱的年轻人身上,明明应该让人觉得怪异,可偏偏,他穿着却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他就应该这样穿。

“你搞什么……被人挤兑了吧?我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背着我偷偷跑出来相亲,不长记性,下次受了委屈就自己偷偷哭去。”

男生嘴里嫌弃着,却温柔的抓住姜瓷的手,细心的检查了她有没有受伤,才带人离开。

李默自始至终都没有听到对面辛辛苦苦争取来的合作伙伴说了什么,心神都在那个低头娇笑,趁着对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翻白眼的女孩子身上。

四年的时间,原来这么重要吗?当初飞扬跋扈,一言不合就要决斗的女孩,竟然也会露出那样害羞的表情了么?

莫名的,心里一痛,李默悄悄拿出皮夹,从身份证后面,抽出一张小小窄窄、被撕的跟狗啃似的纸条。

李默,你肯定不知道,我喜欢你呀。

一句话,十三个字,哪怕过去了四年多,他也依然能够在第一时间认出来,这是姜瓷的字。

当初,他是第一个发现了姜瓷心事的人,毕竟,他们认识十多年,又做了三年的同桌,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可是,那时候年轻气盛,又有些恃才傲物,总觉得,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就该配最优秀的女孩子,姜瓷这样的,除了名字,真的没有一点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而满足选项的,只有田可心,所以,青春懵懂的他,才会将那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当做喜欢。

姜瓷离开的那天,他其实去送她了,只是她太难过了,始终没有注意到他。

他亲眼看着她将曾经写过的信撕成细条,荡在风里,亲眼看着,她绝然的离开,正好,风吹过来一条字条,落在他脚下,顺手拾起,却僵硬的再也没有了动作。

只是,那个时候他太年轻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情,最终,也没有勇气迎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