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的声音把我吵醒,我翻了个身,从休息室的小床上坐了起来。

看了看时间,下午五点整。

我扭开灯,掏出一枝香烟给自己点上,然后深深吸了一口,让香烟的辛辣的气味在肺里转了个来回,这才真的完全清醒了过来,这就是醒神烟了。

随后我跳下地,在地上做了几十个俯卧撑,听见自己全身的骨骼在运动中咔咔作响,然后略微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把挂在门前的白色短袖衬衣穿上,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脸,让脸部肌肉松弛了一些,我走出了休息室。

我叫陈锋,就是那个从W市逃到Q市,又从Q市跑到J市,最终从J市回到W市却又被光着腚赶来NN市的陈锋。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N市著名的‘金风玉露’娱乐中心里面的夜总会。

夜总会是个什么地方根本不必多说,是人就会有所了解。而在N市的同类娱乐场所中,这家娱乐中心也是高档次的,而且以里面的小姐以年轻漂亮、服务热情而闻名。

我如今的头衔,是主管。

这名字听着挺气派,其实工作内容还是以前在J市时那点东西。我的工作内容就是在客户来夜总会消费的时候,和他们拉拉关系,喝喝酒,管理管理场子,相当于一个经理一样。当然,这比以前干鸭-子时要强得多。

我走出休息室的时候,走廊里还没有什么人,不过一些服务员已经开始上班了,正在打扫走廊。因为我是主管,所以我才拥有一个小房间当休息室,而我的休息室隔壁就是小姐们的休息室。不过因为现在才下午五点,小姐没都没上班,所以现在这个时候,隔壁应该是空着的。

我走出门,就看见隔壁房间里走出一个艳丽的女人,我抬眼扫了她一眼,是丽莎。

丽莎是英文名Lisa的谐音,她是夜总会里的一个资深人士。原本在几年前曾经是N市几个娱乐场所都很红的小姐,现在年纪大了一些,开始整合手里的资源,拉拢了一批小妹,自己当起了老鸨子,尽管她看起来并不老。

丽莎在这个场子里算混得不错,手下有二三十个小姐跟着她混饭吃。而且她入行多年,路子相当的宽敞,如果遇到人手不够的时候,她一个电话就能调来十几个小妹。不过可惜的是,一直以来,她手下都没有能带出一个真正的头牌。

所谓的头牌,不是说只长相漂亮就可以。在这边,当小姐也不是那么容易混的。说句玩笑话,卖个壁也不是一件简单的活儿。身为一个头牌,不但要漂亮,而且还要聪明,会来事儿,会看客人脸色。该风骚的时候风骚,该端架子的时候端着。

一般能当头牌的,都是那种能把男人勾引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的女妖精。

那种上来就脱了衣服往客人身上扑的小姐,一般只有没见过女人的小花痴才喜欢。

现在的男人,出来玩都玩成精了。

凭心而论,丽莎算是一个很风骚诱人的女人。她的五官很艳丽,身材圆润,该翘的地方翘,该细的地方细,身上穿着的那件黑色小西装,偏偏胸前前襟放得很开,故意露出了半截白色的蕾-丝内衣,外加一条白皙的乳-沟,很诱人的一个熟女型艳女。

“锋哥~!”

丽莎看见我,立刻眼睛一亮,娇笑着喊了我一声。